杨刚:从1969年到1974年,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50团担任农工。随后,直至1978年,他在新疆铁工局三团工作,担任测量员、团委和局保卫干事。之后,他进入新疆大学学习理论专业,并于1982年毕业。在此后的几十年里,杨刚在党委组织部、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多个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其中包括副师长、地委书记等。他还曾就读中央党校研究生班和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此外,杨刚还曾担任过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第一政委等职位。

然而,在2013年12月27日,对于他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最终被免去职务并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在2014年的7月11日,由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收受巨额贿赂的行为,被决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后,在2015年的7月份,被北京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在同年的11月12日公开审理。在法院判决中,被告人杨刚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这段时间里,从他的履历到最终的法律结果,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个英雄人物背后的真实面孔,以及权力与责任之间复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