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50团农工、铁工局三团测量员及干事履历记录:

1969年2月至1974年12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50团担任农工。

1974年12月至1978年9月,在新疆铁工局三团工作,先后担任测量员、团委干事和局保卫干事。

1978年9月至1982年8月,在新疆大学理论专业学习。

1982年8月至1984年4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工作。

1984年4月至1985年7 月在共青團新疆生产建设兵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职上服务。

其间,于1986 年 09 至 89 年 07 期间,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理论专业学习。1991 年3 月起,他曾任职于共青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正厅级),并在吐鲁番地委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又进行了一次为期一年在中央党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年代初,他先后出任乌鲁木齐市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局长等职。他还曾是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并且当选为十六大代表和十七届候补中央委员。此外,他还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然而,由于违纪被查,2013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对杨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最终免去其职务,同时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在随后的调查中,被发现收受巨额贿赂并与他人通奸,这些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纪的问题,有涉嫌犯罪之嫌。因此,他遭到了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随着调查的深入,最终在2015年的11 月份,一审法院宣判杨刚犯受贿罪,对此作出了有期徒刑十二年的判决,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