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50团农工、铁工局三团测量员及干事,后来担任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其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了理论专业。在之后的职业生涯中,他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正厅级职务,并在中央党校完成了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杨刚还曾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副厅长和编办主任,以及乌鲁木齐市委书记等职。他最终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第一政委,并担任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然而,在2013年12月,杨刚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免去职务并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2014年7月,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随后,北京检察院对杨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在2015年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刚被指控利用其不同岗位上的便利,为多个企业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一审宣判后,杨甘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