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50团农工、铁工局三团测量员及干事,后来成为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正厅级官员、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第一政委等职务。杨刚曾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理论专业学习,并担任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党组副厅长和编办主任。2001年至2004年间,他历任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第一政委员。他还曾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局长,并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在其职业生涯中,杨刚多次参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培训班。
然而,在2013年的某个时间点上,杨刚因严重违纪被免去职务,其政治资历也随之受到影响。根据官方文件,他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此外,还有关于与他人通奸的指控。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严重的违纪行为,其中部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终,在2016年的一审宣判中,被告人杨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