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的浙江,廖立元以其卓越的学识和高尚的人格,在法政学堂毕业后,一路考取成为县知事,并在象山县展现了他的治国能力,被授予五等嘉禾章。随后,他又担任山东省高等法院泰安分院官长。在那个动荡的时代,明溪交通不便,药品短缺。尽管廖立元没有从医,但他却常年储备珍贵药材,为乡里的人们提供帮助。他不仅以原价出售珍贵药品,对于贫穷无法购买的人们,则是免费赠送。
除了对医疗救助,他还每年制作“六和丸”,用于治疗腹泻、下痢、乌痧、感冒等疾病,并免费施舍给需要的人。此外,他还慷慨地资助建造防空洞,以保护平民百姓免受日军飞机轰炸的威胁。
在福建省高等法院工作期间,廖立元接受了明溪编志委员会的邀请,放弃高薪而回乡担任县志总纂。他公正无私,不论人与事都能坦诚相待,因此深受同仁敬重。他书香若存,对颜体尤为精通古汉语教育中学生。
他还积极参与修复文庙和其他古建筑项目。在抗战时期,他的心地善良和对国家责任感使得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红色英雄。当家中病逝于1944年的8月,人们怀念这位有着坚定信念与无私奉献精神的人。
他的故事就像一道亮丽的风景,让我们铭记并传承那份勇敢与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