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随父亲潘泽海学艺,6岁便登台表演,初尝风味于“孩儿发”和“娃娃生”的角色。父亲所率领的班子“跑码头”四处流浪,这种不定之生活早已为她打下了塑造人物的基础。在1947年,我随父亲及丁老六的班子进入安庆市,“民众”班成为我成长的地方。

父亲潘泽海是一位当时鼎盛的花旦,因此在他的悉心教导下,我学会了许多戏曲。15岁便能够独立扮演角色,当时女演员寥寥可数,更是如此年轻者少得很,所以自然而然地获得观众的喜爱。我擅长多种剧目,从花旦到闺门旦,再到刀马旦,无一不精通其唱功与做戏。此外,我也注重技艺,业务水平迅速提升。

1949年,我加入了安庆民众剧团,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小二黑结婚》、《宝莲灯》等杰作中担任主角。由于我的聪明才智和刻苦努力,使我在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荣获18岁那年的演员一等奖。这份荣誉让我感到无比激动,同时也促使我更加努力学习,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

1954年,我被调入安徽省黄梅戏剧团,一度分为两个团队,其中我担任二团副团长。在这里,我有幸主演过《党的女儿》、《红色宣传员》、《二龙山》、《破洪州》以及《红楼梦》,这些经历极大丰富了我的艺术世界。我常与严凤英、王少舫合作,这段时间我们一起创造了一些难忘的人物形象,如在《天仙配》的二姐和《女驸马》的公主身上,我们珠联璧合,让人难以忘怀。

作为一个认真对待每一役的人物,而非仅仅停留于行当层面。我致力于刻画人物,不断追求内心世界的真实展现。我身段优雅,文武兼备,并且唱腔师承自父辈,用古朴浑圆、委婉优美的声音,将人物的心理状态完美呈现给我观众。而且,即使身为剧团中的重要成员,也乐意去扮演配角,并将其处理得非常认真,从不敷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