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东厂虽名为法治之器,却不轻易动用其权力。尽管太监在朝中确实有所作为,如王振、刘谨和魏忠贤各自掌控了四年时间,但这一切不过是短暂的插曲。在长达276年的历史里,太监的影响力微不足道。东厂行使捕人权利,必须得到皇帝的驾帖批准,这意味着每一次抓捕都需皇帝知晓。此外,东厂仅能发放驾帖而非审问犯人,它没有自己的囚禁设施,一旦抓捕便需将罪犯交由锦衣卫进行审理。这导致东厂在行动上极为谨慎,不愿意过度使用其力量。据统计,东厂的人数从未超过700多人,其中包括一名督主、若干掌刑千户和理刑百户等职位,这些都是由锦衣卫精选出来的非太监成员。而役长(档头)与番役(番子)的数量也分别约为100多人和400多人,他们也是锦衣卫中的精英。此外,还有一批文职人员负责管理文书、会计等辅助性工作。因此,尽管名义上拥有强大力量,但实际上明朝东_factory_更倾向于遵守法律与规矩,不轻易滥用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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