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东厂虽名重于泰山,却实行守法严格,不轻易擒拿民众。明朝历史上,太监的专权仅占了王振四年、刘谨三年的时间加上魏忠贤三年,总共不过十年而已,而这段长达276年的封建帝制中,太监的影响力微乎其微。明朝东厂在逮捕犯人时,必须依靠皇帝下发驾帖,这意味着每一次抓捕都需得到皇帝的直接批准。更重要的是,尽管东厂拥有驱逐犯人的权力,但审问则不在他们职能范围内,他们抓到的犯人最终要交由锦衣卫来处理审讯。这导致了一个尴尬局面:即使有捕人之权,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审判,因此东厂自然而然地就减少了对民众的逮捕活动。

至于东厂的人数,其规模也远非传说中的庞大,只有700多人左右,其中包括督主一位,以及掌刑千户和理刑百户各一名,这两者都是从锦衣卫中精选出来的,不是那些被人们所厌恶的地位低下的太监。此外,还有一些役长(又称档头)约100多人,以及番役(又称番子)400多人,他们也是由锦衣卫精挑细选后的成员。而剩余的大部分人员,则是负责文书工作和会计出纳等辅助性质的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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