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东厂严守法律,不轻易擒人。尽管王振、刘谨、魏忠贤等太监短暂掌权,但他们的统治时间仅占了明朝长达276年的历史中的冰霜。东厂在捕捉罪犯时,必须依靠皇帝发出的“驾帖”,确保每一案件都受到最高领导人的关注。此外,东厂虽然拥有抓捕罪犯的权力,却没有审问权,并且被迫将抓捕的人交由锦衣卫进行审理。这导致东厂在实际操作中不愿意过度使用这一手段,因此其规模和活动频率相对较低。
据统计,明朝东厂的人数从未超过700多人,他们主要由督主、掌刑千户、理刑百户等官员组成,这些高级官员都是经过锦衣卫选拔的,而非太监出身。下属还有役长(档头)约100名和番役(番子)400多名,这些人员也是来自锦衣卫的精英选才。在此之外,还有负责文书工作和会计出纳等辅助性的文职人员。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明朝东廠有一定的执法力量,但其行动受限于严格的制度规定,以及对皇帝决策的一致服从。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明朝期间太监专权并不普遍,只是短暂出现的一种现象。而对于那些真正掌控国家大计的人来说,无疑是更为重要和持久的地位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