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在豫剧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与常香玉合作多年,是她长期的合作者,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作为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陈宪章在“常派”(香玉)艺术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不仅参与了众多戏目的导演和创作改编,还为《花木兰》、《拷红》、《白蛇传》、《大祭桩》等作品做出了宝贵贡献。这些作品已成为“常派”艺术的代表作,其中《花木兰》获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的剧本奖,《大祭桩》则荣获河南省首届戏剧观摩会演的一等奖。

除了在艺术领域取得显著成就,陈宪章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他倡议捐献“香玉杯”飞机并筹集基金,对于设立及基金筹集起到了关键作用。他的事迹被载入中国戏曲家协会会员名录,同时担任河南省理事、副会长职务。此外,他曾任过香玉剧校校长、副社长、河南豫剧院组组长以及河南省豃一团承包团长等职。

1917年生于郑州,这位耕耘着豫国文化土壤的人物,在2000年的夏天离开我们,但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后来的世代。在他的生命里,有无数场景被捕捉成了丰富而动人的故事,而这些故事正是通过他对豫劇深厚的情感与专业知识所塑造出来的精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