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在河南省戏曲界享有盛誉。他与常香玉合作多年,是她长期的合作者,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陈宪章不仅在表演艺术方面给予支持,还参与文艺评论,为“常派”(香玉)艺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推动。
他亲自执导并改编了一系列经典作品,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等,这些作品不仅在国内外获得了巨大成功,而且成为“常派”艺术宝库中的瑰宝。在这些作品中,《花木兰》荣获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的剧本奖和演出二等奖,而《大祭桩》则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上获得一等奖及二等奖。
除了舞台上的成就,陈宪章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他曾捐赠飞机用于宣传文化,同时也致力于筹集基金资助青年艺术家。这一切都体现了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对文化事业的承诺。作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剧协理事以及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会长,陈宪章履行了多个职务,用实际行动推动着豫剧文化向世界展示其独特魅力。
1917年,他诞生于这片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土地;2000年7月9日,他离开我们,但他的精神遗产仍然激励着后人的探索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