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生有四大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住在紫禁城中的明清皇帝们既不需要金榜题名,也不会流落异乡,但是他们也得经历人生中的“洞房花烛夜”,普通老百姓结婚仪式图的是喜庆,那么主宰天下的皇帝们结婚需要走哪些流程呢?

早在周代,《礼记》就确定了从议婚到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问名,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以便测算男女双方结合是否合适;纳吉,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纳征, 男方向女方向送聘礼;请期, 男一方面择定新娘子入洞房之期,并以此告知女一方面求其同意;亲迎, 新郎亲至新娘所居之地迎娶。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防止外戚干政,为后世子孙立下一个规矩:从十三至十六岁未婚少女中选秀作为妃子和皇后。登基前已经娶妻的皇帝,在登基后不再补办婚礼,只举行册立皇后的大典。登基时还没结过夫妇的话,则需举行“大婚”,并册立皇后和妃子。

但是明朝的第六代皇帝却没有遵守朱元璋定的规矩,有太后的拍板:以工部尚书钱允明长女为继室。但是他并非通过常规程序进行,而是在正式册封之前先与她私通,这引起了宫廷内部的一系列争论,最终还是被迫接受了这一结果。

到了清朝,对于这些传统习俗仍然坚持不懈。在清初,大量文献记录显示,当时每个阶段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论是纳采、问名、纳征还是奉迎,每一步都要经过精心准备和严格执行,不容许任何松动或变通。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王权神圣不可侵犯,同时也是对社会秩序的一次性检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历史环境、个人意志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制度往往会产生一些变体,比如有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情况而略作调整,但总体来说,它们仍然维持着一种稳定的传统模式,一直延续到最后几任君主手中。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传统仪式逐渐演化成了一种文化象征,是对过去时代美好回忆的一种怀念,也是对于那份政治稳定与社会秩序重要性的认可。在现代社会,我们虽然已经抛弃了这些繁琐的宗法制度,但它们留给我们的则是一片深刻而丰富的情感回响,以及对我们文明根源的一次深刻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