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开国初期,为了抑制贪污行为,规定任何人如果贪赃超过六十两银子,就会被斩首示众,并且剥去皮肤,用皮革做成草鞋。然而,即便实施了这样的严厉措施,也无法根治问题,因为“朝杀而暮犯”,即便杀掉了一些贪官,但很快又有新的贪官出现。

到了嘉靖年间以后,士风发生了重大变化。官员们普遍认为以钱财作为交际的方式是正常的,没有谁不习惯于用金钱来维系关系。即使偶尔会有人表现出清廉之心,但往往也难逃不利结局。

天启年间,有一位吏科给事中叫魏大中,他非常坚持公正,不接受任何人的礼物。如果有人上门送礼,他都会立即举报。但最终,这位公正无私的魏大中却遭到了魏忠贤的陷害,最终在诏狱中遇害。这件事让人们看到了明朝晚期政治腐败的情况如何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