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在豫剧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与常香玉合作多年,是她长期的合作者,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作为常香玉评论文艺撰稿人的他,对“常派”艺术的发展做出了显著影响。此外,他还参与了多部豫剧作品的导演和改编,如《花木兰》、《拷红》等,这些作品不仅成为“常派”艺术的代表作,还在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中获得了奖项。在他的努力下,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中,《大祭桩》赢得了一等奖。
除了这些成就,陈宪章还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剧协理事以及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会长。他曾担任过各种职务,如香玉剧校校长、 香玉剧社副社长、河南豫劇院劇目组组长及河南省豱劇一團(承包)团長。1917年生于郑州,2000年7月9日去世,但他的丰富经验和卓越贡献依然激励着新一代戏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