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东厂虽名为法治之器,却不轻易动用其手腕。太监专权的传说,仅持续了王振四年、刘谨三年、魏忠贤三年的短暂光芒,对于明朝整体长达276年的历史而言,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抹色彩。东厂行使捕人之权,需经皇帝签发驾帖,这意味着每一次抓捕都要得到最高领导的直接批准。然而,东厂只擅长抓捕,并无审问之权,其逮捕后的人员须交由锦衣卫进行审理。这一局限导致了东厂对抓人持谨慎态度,即便如此,它也只能维持700多人的规模,最顶层只有督主一人,其下设掌刑千户和理刑百户皆是锦衣卫精选出的非太监成员。此外,还有役长(档头)100多人及番役(番子)400多人,他们同样源自锦衣卫选拔。而剩下的则是负责管理文书和会计出纳等辅助性质的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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