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50团农工、铁工局三团测量员及干事,后来成为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委正厅级官员、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第一政委等职务。杨刚曾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理论专业学习,并担任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党组副厅长和编办主任。2001年至2004年,他担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第一政委。在此之后,他先后出任乌昌地区和乌鲁木齐市的领导职务,并且还曾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局长。2010年至2013年,他担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局长。

然而,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存在着不为人知的一面。在2013年的调查中,杨刚因严重违纪被免去职务并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此外,他还涉嫌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以及与他人通奸的问题,最终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随后,北京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杨刚涉嫌受贿案进行审理。在公开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杨刚被指控利用其各种职位上的便利,为多个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同时也直接或通过关系非法收受了大量的贿赂金。他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这一判决对他的政治生涯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使得一个曾经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显赫一时的人物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