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剧净行演员李斯忠,原名银忠,字海清,以屠龙、伏龙为艺名。出生于河南省宁陵县柳河村,他的童年在贫困中度过,与母亲一起靠纺花车维持生活。7岁时因贫困去当羊倌,放羊期间喜欢唱小曲,并模仿周围村庄演出的戏曲。他还根据日常生活创作了一段小曲:“有为王坐树墩……”他的歌声响亮,被乡亲称赞有好嗓子。

1933年,当地老艺人王甲玉听说他歌声优美,将他带入科班学习戏剧。在科班72天即登台演出,他专攻净行角色的学业。在12个戏中的11个中担任主角,如《秦香莲》、《铡赵王》中的包公等角色。17岁正式出科,在商丘快乐戏院首次登台,一鸣惊人。

李斯忠曾是豫东地区大平调剧种的代表,但随着该剧种衰微,他转而唱豫剧。1950年加入宁陵县豫剧团,1953年成为团长,并被评为“先进文艺工作者”。他参与了多部作品,其中包括《司马茅告状》,以其高超的技巧和艺术表达赢得了荣誉。此外,他也参加了现代戏《传家宝》的排练,用黑头行当塑造老民兵英雄形象。

李斯忠注重唱功技巧,不断吸收别家的经验和技巧。他研究“红脸王”的半说半唱和“花脸爷”的高亢自然声腔艺术,使自己的唱腔更加丰富。他在其他作品如《下陈州》、《十保官》、《司马茅告状》中同样展现了这一点。

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下陈州》,其中的《十保官》通过旋律变化、抑扬顿挫以及偷字闪板技术展示出了包公正直无私的性格特征。这段经典唱腔至今仍广受欢迎,是他留给后人的宝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