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在豫剧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与常香玉合作多年,是她长期的合作者,并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作为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陈宪章在“常派”(香玉)艺术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不仅是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长期合作者,也是许多优秀戏曲作品的导演和创作改编者。其中,他参与改编并指导演出的有《花木兰》、《拷红》、《白蛇传》、《大祭桩》、《破洪州》等,这些作品已成为“常派”艺术宝库中的珍品。在这些作品中,《花木兰》赢得了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的奖项,而《大祭桩》的优异表现获得了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的大奖。

除了在文化艺术领域取得显著成就,陈宪章还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对于捐献“香玉剧社号”飞机、设立及基金筹集等事宜均有所贡献。他曾担任过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劇協理事、香玉杯藝術獎基金會副會長,以及其他多个职务,如香渊劇校校長、 香渊劇社副社長、河南豫劇院劇目組組長及河南省豫劇一團(承包)團長等。

1917年生于郑州,为我们留下了一段丰富而又独特的人生足迹。2000年7月9日,他离开我们,但他的精神遗产仍然激励着后来的世代不断追求卓越。在他的生命旅途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既坚韧又温柔的人,一位对传统文化有着深厚情感的人、一位为美好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