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陈宪章,身为豫剧编导的艺术家,从事戏剧工作多年。我是常香玉先生长期合作的伙伴之一,我们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我还曾是常先生评论文艺作品的撰稿人。在我的努力下,对“常派”艺术文化的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除了与常香玉先生合作,我还参与了多部豫剧作品的导演和改编,如《花木兰》、《拷红》、《白蛇传》等,这些作品成为了“常派”艺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其中,《花木兰》的剧本获得了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的奖项,而《大祭桩》则在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上荣获一等奖。我对捐赠飞机和设立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也起到了关键作用。作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剧协理事以及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会副会长,我曾担任过多个职位,包括香玉剧校校长、副社长、河南豫剧院剧目组组长和河南省豵乐一团(承包)团长。我生于1917年,并在2000年7月9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