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随父亲潘泽海学艺,6岁便登台表演,初尝风味于“孩儿发”和“娃娃生”的角色中。流浪生活的经历为她日后塑造人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7年,与父亲所在的丁老六班进入安庆市,“民众”班成为我们暂时的归宿。

父亲潘泽海是一位当时声名远播的花旦,他亲自执教,我因此接触到了大量戏剧内容。在15岁时,便能够独自担起主角之重。当时女演员寥寥可数,而我这样年龄的小伙子更是少之又少,因此自然得到了观众青睐。我擅长多种类型的戏曲,无论是花旦、闺门旦还是刀马旦,都能驾轻就熟。

1949年,我加入了安庆民众剧团,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小二黑结婚》、《宝莲灯》等杰作中饰演主角。我聪明勤奋,业务水平迅速提升,为此我在1954年的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荣获一等奖,那是我18岁的一份骄傲。

不久之后,我被调入安徽省黄梅戏剧团。那段时间里,我们一度分成了两个团队,我担任二团副团长。在那里,我有幸主演了《党的女儿》、《红色宣传员》、《二龙山》、《破洪州》及《红楼梦》,这些作品让我成为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之一。我与严凤英、王少舫合作过无数次,在《天仙配》的第二个姐妹和《女驸马》的公主身上,我们搭档完美地展现了我们的魅力,让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对待每一场表演都认真致力于角色刻画,不追求形式上的行当,而是深入挖掘人物内心世界。我身姿优雅,文武兼备。我的唱腔师承父辈,对古朴浑圆充满委婉之美,使人仿佛能感受到角色内心世界的情绪波动。而我的艺术修养让人敬佩,即使身为主要演员,也乐于挑战配角,并以极高标准完成每一次表演,从不敷衍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