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861年出生在莱芜大官庄村(今属莱芜市钢城区),家境贫寒,从小就读于外祖父家。1879年中秀才,1900年中举人,1911年赴菏泽任省立第六中学语文教师。在那时,他书写了座右铭:“王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大有之日正此时也”,并刻制闲章曰“实行家”。

期间,他加入了中国同盟会,与同事们一起制订了校训:“习勤养勇敬业乐群”。他支持学生自治会,并为“心学会”指导者之一。最初,他支持妻子放弃传统的足部束缚,并因此获得县政府的“放足褒奖”。他还鼓励妹妹和女儿到外地求学。

在“五四运动”期间,他积极参与反帝反封建的活动,以心学会为基础推动师生罢教、查封日货、捉拿贩毒商会会长等行动,这些举措震动了各界。他被选为广州非常国会议员,并参与孙中山领导的政府工作,帮助制订新法令。

1922年的陈炯明叛乱中幸免于难后,他与其他议员联合发表《广州非常国会声讨陈炯明宣言》。随后,他在云南、四川等地流亡,最终返回莱芜。1928年12月,被任命为博山县县长,但因仗义执言得罪山东省政府主席孙良诚而引退回乡。

1934年秋末,与许子翼、王希曾编纂《续修莱芜县志》,提出了重民庶、重工商等重要观点。在抗日战争期间,他拒绝伪政权的邀请,在沂蒙山抗日根据地担任教师,在艰苦条件下坚定乐观,被称为“抗战老人”。

1940年代初,当选多个职位,如山东省宪政促进会主任和国民大会代表,以及泰山区参议长。他直到晚年的85岁高龄仍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最终1953年去世前,还参加过政府会议。他的生活态度和贡献让后人赞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