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861年出生在莱芜大官庄村(今属莱芜市钢城区),家境贫寒,他的童年就读于外祖父家。1879年中秀才,1900年中举人。在他的生命里,有着不凡的一段时光,他赴菏泽任省立第六中学语文教师。当时正值风云变幻之际,他书写了座右铭:“王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大有之日正此时也”。自刻闲章曰“实行家”。
他加入中国同盟会,与同事们一起制订校训:“习勤养勇敬业乐群”,支持学生自治会组织各种研究会,并为“心学会”指导者之一。在那个时代,他首先支持妻子放足,因此获县政府颁发的“放足褒奖”,并支持妹妹和女儿到外地求学。他积极参与五四运动,以心学会为中坚,在学校内外掀起反帝反封建的浪潮。
1919年秋,被推选为广州非常国会议员,1921年南下广州,与孙中山领导的政府工作密切合作。他还参加制订各项除旧布新法令。在陈炯明叛乱期间幸免于难后,与其他议员共同向全国发出《广州非常国会声讨陈炯明宣言》。随后,他越海经安南绕回云南、四川等地,最终回到莱芜。
1928年12月出任博山县县长,但在翌年的全省县长会议上因仗义执言得罪山东省政府主席孙良诚而引退回乡,并谢绝官场活动。1934年秋末与许子翼、王希曾编纂《续修莱芜县志》,在志书中提出重民庶、重工商等重要观点。
抗战期间,当日本侵占莱城后,一位汉奸甚至拉着人力车登门请他为伪政权效力,但他严词拒绝。这次拒绝之后,他毅然出走,在沂蒙山抗日根据地与李澄之、范明枢、彭畏三、耿光波一同任教,在反扫荡行动中跟随机关和部队行动。
1940年代初,当选为山东省宪政促进会主任,并被选为国民大会代表和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此后,又当选泰山区参议长直至1946年的春天回到家乡。尽管已经85岁高龄,但仍任县参议员,在土改、“支前”及恢复战争创伤中的协助工作。
晚年的生活充满了对新中国建立后的赞赏和拥护。在1953年的去世前,还让人用椅子抬着出席政府的会议,最终于1953年4月离世。但是他的精神一直影响着人们,无论是在家庭信件还是公共活动中,都能感受到他的热爱与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