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东厂虽守法,抓人需驾帖知。王振专权四年,刘谨魏忠贤各三年共十年。太监掌权仅占276年之小部分。大明东厂抓捕需皇帝批准,每名被捕者事先皆由皇帝知晓。此外,东厂虽能发驾帖,但只能逮捕无权审问,其所持驾帖仅限于逮捕,不涉及审讯,更无自有监狱可言,被拘者须交锦衣卫处置。这使得东厂在逮捕后无法继续处理,使其对抓人不感兴趣。据统计,大明时期的东厂人员总数不过千余人,其中包括一名督主、若干掌刑和理刑官员,这些高级职位均由锦衣卫中精选而来,并非太监出身。此外,还有一百多名役长和四百多名番役,他们也是从锦衣卫中选拔而来。而剩下的则是负责文书工作和会计等辅助性质的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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